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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10-08  16:17:22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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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景宁县林业局原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原局长柳贤良违规收送礼品、礼卡问题。

2013年至2017年期间,柳贤良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8950元;同时,柳贤良还在春节等节日期间违规赠送礼品、礼卡。此外,柳贤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9月,柳贤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景宁县财政局农业科原科长苏金方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公务饮酒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期间,苏金方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共计价值人民币7500元,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执行公务期间饮酒。同时,苏金方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9月,苏金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景宁县鸬鹚乡校校长刘世明、总务主任陈可平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刘世明、陈可平以支付柴火费、劳务费等名义虚开发票套取和截留学校公用经费共计14200元,用于购买烟酒等进行违规接待。2018年9月,刘世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可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退缴。

 

 

4.景宁县红星街道岭北村原村委主任俞一明违规公款送礼问题。

2016年和2017年春节期间,俞一明分别以水电维护、河道清理等人员工资的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55200元,用于购买礼品、礼卡送礼。此外,俞一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7月,俞一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辞去村委主任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景宁县红星街道岭北村原大学生村官吴适宇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5年10月,吴适宇在离开红星街道岭北村村官工作岗位时,收受岭北村委赠送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人民币4060元。此外,吴适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吴适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清退。

 

 

6.景宁县九龙乡鲍岸村党支部书记吴海荣收受项目承包人礼金问题。

2014 年 12 月,吴海荣利用职务便利,在鲍岸村路灯安装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项目承包人现金4300元。2018年9月,吴海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细查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不收敛、不知止的从严查处,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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