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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景宁: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11-27  21:19:5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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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景宁县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伟履职不力问题

2014年6月至2016年7月,李建伟在担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期间,对所分管的2014年度中央财政农技推广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以致国家财政资金遭受重大损失。此外,李建伟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2018年10月,李建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

景宁县农办(扶贫办)副主任严家树对扶贫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问题

2009年11月,严家树在担任大均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期间,在低收入农户发展项目验收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4万元扶贫资金被虚报骗取。

2018年10月,严家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景宁县财政局农业科原副科长王根梅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4年6月至2016年7月,王根梅在审核中央农技推广项目过程中,不敢坚持原则,未严格按照规定正确履行职责,对200万元中央农技推广项目资金被骗取负有一定责任。此外,王根梅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2018年10月,王根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4

景宁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原站长刘来水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2年11月,刘来水作为景宁县市级农业“两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人,对申报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致使5万元财政资金被骗取。

2018年10月,刘来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表明,党员干部懒政庸政怠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方面12类问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敢于较真碰硬,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以坚如磐石的决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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