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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5-04  11:35:17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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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假期相继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铁的纪律推动各项要求落地生根,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澄照乡原党委书记杨灶松,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柳康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2012 年至 2015 年,杨灶松和柳康华在澄照乡任职期间,以干部入股承包日常打印业务的方式,套取资金共计221386.7元,用于违规发放干部职工津补贴、购买烟酒、礼品等。2012 年 10 月,违规使用澄照农民创业园工作经费233541元购置大众帕萨特轿车一辆,并用公款报销车辆日常运行费用共计62459元。2018年4月,杨灶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柳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退缴,违规购置车辆已由相关部门依规处置。

2.县畜牧兽医局原副局长刘德炎违规收礼问题。2011年至2016年,刘德炎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卡、礼品等共计价值 26000元,同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娱乐消费等费用共计13000元。2018 年1月,刘德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3.县残联主任科员陈玉林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陈玉林未经批准,担任浙江飞达物流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2013年9月至2016年7月,又未经批准,担任宁波市丽水商会秘书长职务,共兼职取酬58020元。2017年5月,陈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4.渤海镇下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员刘光亮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10月至2015年1月,刘光亮在负责景宁小海香榧专业合作社运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民工误工费的方式,侵占该合作社资金16680元。2018 年1月,刘光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5.鹤溪街道城南社区原支部书记叶小林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问题。2013 年至2016年,鹤溪街道干部叶小林在兼任城南社区支部书记期间,多次给社区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叶小林本人多次从城南社区违规领取节假日补贴、庇护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年底奖金等各种津补贴共计9500元。2018 年1月,叶小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


     

以上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遵守纪律方面仍存在侥幸心理,对全面从严治党态势把握不够准,认识不够深。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做到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管党治党的责任压紧压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对违纪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好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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