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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30  17:24:3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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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县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组近期将在渤海镇梅坑村开展巡查工作。巡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或对巡查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巡查时间

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31日

 

 

巡查对象

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及全体党员。

 

 

巡查内容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四风”问题,重点是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铺张浪费、侵占集体利益的问题。

(二)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落实中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在落实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甚至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问题。

(五)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的问题。

(六)在县、乡代表选举和村级组织换届中拉票贿选的问题。

(七)在村级民主决策管理监督中执行村务联席会议制度、“五议两公开”程序、“三务”公开制度不到位、不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搞暗箱操作、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八)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不严肃,党员参会率低、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九)对涉及村民利益的矛盾纠纷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问题;策划或参与群体性事件,并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重点稳控对象不过问、不负责,并引发严重后果的问题。

(十)利用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十一)在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行动中,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八严禁”、“八不准”、“两报告”等规定的问题。

十二)在推进“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创新实干大赶考,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等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中,工作措施不力、年度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十三)其他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巡查组联系方式

县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第二巡查组

联系电话:18905789821

邮政地址:县农信联社七楼第二巡查组

电子邮箱:18905789821@163.com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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