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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任振鹤在丽水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8-08-30  17:45:38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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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下午,景宁县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任振鹤在丽水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审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关于推进“清廉畲乡”建设的决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副市长、县委书记陈重主持。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叶龙标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振鹤在丽水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会议认为,任振鹤书记的讲话为我们深入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县上下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任书记的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突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景宁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要按照既定目标,联系景宁实际,高标准推进清廉畲乡建设,系统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全面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会议原则同意《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关于推进“清廉畲乡”建设的决定》。 

会议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清廉景宁建设的重大意义,将清廉景宁建设融入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形成党员模范带头,干部清正廉洁,社会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要准确把握部署安排,重点围绕《决定》的核心要义和政治建设、权力运行、队伍建设、价值培育、组织保障六个方面31项具体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要更加自觉担负起清廉畲乡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清廉景宁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凝聚抓好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为我县实现“三个走在前列”,建设美丽幸福新景宁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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