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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2-06  14:30:1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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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扎实有力推进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实。但仍存在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工作履职不力。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陈旭委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问题。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月2日、2月4日两次对全局干部在县外暂时无法按时返回上班人员进行排摸,陈旭委均未按要求主动报告个人去向。2月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通知其到疫情卡口值班时,陈旭委才如实报告其1月31日就外出丽水,至今未归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2月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对陈旭委予以诫勉,并扣发当月月度考核奖。

二、景南乡渔际村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2月3日疫情防控工作督查中,督查组发现渔际村未严格按照《丽水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标准20条》要求,安排人员对村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徐某某进行值守;未及时劝阻村内人员聚集烤火,给疫情防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隐患。2月4日,景南乡党委对村党支部书记徐仕贵、村委主任徐明禄予以约谈提醒。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带头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各项防控举措落实落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担当,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严肃查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擅离职守、瞒报谎报漏报、贻误工作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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