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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6-23  14:33:23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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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佳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去年以来我县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伟违规收受“烟票”等问题。2012年至2018年期间,汤忠伟在担任鹤溪派出所所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卡、礼品、礼金等财物,价值共计83400元。此外,汤忠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汤忠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2.郑坑乡张坑下村党支部书记张继聪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张继聪以他人名义虚报误工费等各类资金共计10475元用于公款送礼。2020年5月,张继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鹤溪街道包凤村原村委主任魏德富、原村监会主任雷建华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魏德富、雷建华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先后两次明知报销缺少土地征用款花名册或被征用人和金额不真实的情况下,仍在支付审核上签字报销,致使部分村民土地征用款被他人领取,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魏德富、雷建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既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又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都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紧绷纪律之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通起来整改纠治,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持续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纠“四风”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大力深化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以及脱离工作实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烟票和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享乐奢靡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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