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9月,丽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0起,处理26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3人。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8起,这当中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问题48起,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61.5%。 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22起,这当中违规吃喝问题39起(包含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18起),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33起,这两类问题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59%。 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数看,县处级2人,乡科级41人,乡科级以下120人,乡科级以下占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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