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监督曝光

景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1-02-08  11:31:55信息来源:清廉畲乡浏览次数:
分享到:

春节将至,为紧盯节点重申纪律要求,持续发力严纠“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我县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童小平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宴请等问题。

2009年至2020 年期间,童小平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价值共计200869元;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娱乐活动和有偿异性陪侍。此外,童小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童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标溪乡原党委书记陈轶群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问题。

2017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陈轶群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海鲜等礼品,价值共计10040元。此外,陈轶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陈轶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沈奇云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4年7月至2019年1月,沈奇云在担任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在节假日参加摄影协会活动,涉及费用11758.02元。2021年2月,沈奇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4鹤溪街道办事处驾驶员刘毅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刘毅用公务加油卡为其本人私家车、二轮摩托车加油,共计2173.77元。2020年11月,刘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责令退赔。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