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事项坚决服从、照单全收,立即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毛黎珍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责任分解表,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11项34个问题,制定98条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牵头领导、责任科室(人员)及完成时限。通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巡察专题学习会、巡察问题整改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等,盯紧抓实、务求实效,逐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巡察整改期间,我单位党组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批评教育16人次,提醒谈话14人次,新制定制度7项,修订完善制度13项,收回并上缴国库违规资金6笔共0.536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议及全体干部学习会等,全体干部进行反思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深入学习《关于红十字工作各级领导批示精神》等各项内容,同时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二)修订完善《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学习制度》《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宣传制度》,对各类学习及宣传活动作出细化规定。
(三)组织召开巡察问题整改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因原班子所有成员均已调离本会或退出领导岗位,现任党组书记毛黎珍、分管领导周德伍就该问题进行了分析要求大家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工作,分管领导要认真落实好组织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召开巡察问题整改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学习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等条例,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6名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二)新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细则》《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意识形态工作细则》,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三)修订完善《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明确要求分管领导周德伍排好计划、抓好学习、拓展形式、提升效果。
三、关于“聚集主职主业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召开巡察问题整改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就开展募捐筹资工作不够深入、成效不够明显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要加强责任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共同推进募捐筹资工作。同时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二)对核心业务推进缓慢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整建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起草奖励激励机制、走访爱心企业、推进“数字红会”建设等。
(三)新制定并向各乡镇红十字会和基层组织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明确救助金发放对象确定、流程及资料审核,并规定“逢救助必上会”研究决定,并积极融入救助信息共享系统。
四、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所淡化”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班子再次学习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6〕39号)等文件,增强党组成员责任意识。召开全体干部学习会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同时对8名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二)修订完善《景宁县红十字会清廉机关建设“七廉”工作法实施方案》,将继续以“七廉工作法”推进“清廉红会”建设,促进履职常态化,巩固提升管党治党成果,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监督和指导。
(三)新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物资采购询价制度》,修订完善《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印鉴登记管理制度》。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修订完善《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公务接待制度》《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会议制度》《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对反馈问题进行核实,同时对7名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违规发放的0.5万元福利并于3月17日上缴国库。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对反馈问题进行核实,同时对9名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违规发放的360元加班补贴并于3月17日上缴国库。
(二)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景财行〔2017〕117号),并将落实责任,层层把关根据文规定从严安排加班和控制加班补贴发放。
(三)修订完善《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资产管理办法》,主动邀请财务核算中心专家进行业务指导,规范建立各类账册,并依法进行核算
七、关于“救灾救助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修订完善《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物资管理制度》,同时对5名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二)对反馈问题进行核实,依规做好备灾救灾物资管理工作。
八、关于“队伍管理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修订完善《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考勤与请休假制度》《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内部考核制度》,同时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二)组织全体干部再次学习《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巡察问题整改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新制定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工作联系制度》《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救援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救援队应急救援宣传工作细则》,加强队伍管理。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明确党建责任领导及业务员,积极融入“党建方阵”。
(二)3月份主题党日期间,再次组织党员学习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文件,提高认识、强化落实。
十、关于“基层红十字会名存实亡。乡村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发展不均衡、不全面,虽在所有乡镇都发文组建,但基本工作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结合“数字红会”推进“强基工程”建设,制订会员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丰富的活动激发会员和志愿者的活力和积极性。
(二)召开巡察问题整改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于相关反馈问题进行剖析研究,相互间开展了批评。
十一、关于“理事单位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由党组书记毛黎珍牵头,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谋划出台奖励激励机制,增强荣誉感与吸引力,以吸纳更多社会性组织加入理事会。
(二)巡察问题整改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理事单位成份单一,机关化明显,社会性、广泛性体现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修订完善《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理事要理事、理事办实事”工作机制》。
下一步,县红十字会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畲乡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5082990(工作时间);单位地址:景宁县人民中路272号,,邮编:323500;电子邮箱:1036025929@qq.com。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党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