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6日-9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传达领会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将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迅速传达到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好巡察整改任务。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专工委主任、副主任及办公室中层干部为成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牵头协调及日常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分析研究,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工作,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撰写了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狠抓责任落实,规范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25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4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0人次,建立新制度1项;修订完善制度10项,清退款项870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专题学习研讨,提高思想认识。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干部会议上专题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断,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深化“四大机关”建设。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大业务工作能力。注重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业务培训,支持人大机关干部参加省市人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三)提前谋划部署,提升监督刚性。在研究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监督工作等事项时,就加强刚性监督方式运用等工作进行部署。每年召开人大工作务虚会研究新一年监督工作时,要围绕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方式,助力重点项目推进,提高监督实效。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待提高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要求党组班子吸取教训,切实发挥好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召开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在前期征集意见的基础上专题研究修改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
(三)及时召开党组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新修订的党组工作规则执行,规范会议记录。
三、关于“服务基层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调研。在组织开展监督调研时,邀请县人大代表参与,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相关活动,寄送相关学习资料等途径,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二)走访联系代表,收集意见建议。及时走访县、乡人大代表,了解工作生活情况,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将相关意见建议转给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三)带头进站联系选民,发挥代表联络站作用。常委会领导以人大代表的身份进站参加活动,面对面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建议。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专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召开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干部会议,组织专题学习,提高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举措。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一定程度存在‘两张皮’情况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检讨,就下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提高党组成员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定期研究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党组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清退各类违规费用870元,组织财务干部开展系统学习,强化财务审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
六、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谈话提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林晓洪同志就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对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职党支部支委成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对今后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出要求。
(二)抓严抓实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条例,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的认识。召开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深入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抓严抓实民主生活会。认真筹备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全体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思想基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要求每位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会上,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代表领导班子做对照检查,指出领导班子出现巡察反馈问题的主要症结并提出工作要求。之后各班子成员认领问题,并依次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真正做到交流思想、相互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会后,及时形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情况报告并报送有关单位。
七、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认领整改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定期召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汇报。要求各班子成员带头自查,要求全体干部认真梳理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利用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会议等提醒机关干部要注重自身建设,规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要求党建科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不出问题。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强化外部监督。
(二)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研究制定人大常委会机关清廉机关创建方案,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有力筑牢干部职工廉政思想防线。加强公务接待、公车、公文、会议管理,树立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积极倡导廉洁文明家风,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带头传承好家风、引领好作风,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
八、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召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九届县委巡察情况通报会精神,根据县委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证照管理人员学习出国(境)相关规定。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自查,严格按照规定收缴保管办公室科级以下干部的个人因私出国(境)证照。同时,及时与公安、外事部门对接,及时核销过期证件。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开创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新局面。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和平台,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学习格局,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高质量建设“四大机关”。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加强机关建设,发挥机关效能作用,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对存在问题进行坚决整改,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将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相关问题,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要持续发力,确保不出现反弹,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三是巩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倒查制度缺陷,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效转化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的强大动力,聚焦“重要窗口”与山区和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历史使命,聚力民主法治建设的中心任务,聚合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力量,为推动景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