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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宁县雁溪乡梅坞村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20  09:46:14信息来源:清廉畲乡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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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823日至9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雁溪乡梅坞村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2111日,县委巡察组向梅坞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在巡察意见反馈后,梅坞村党支部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办的要求,对反馈的问题坚持靶向治疗、立行立改,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深入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尺,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续不断抓好整改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景宁县雁溪乡梅坞村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巡察反馈会后,村党支部先后组织召开了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落实整改事宜,村两委干部对照整改方案,挂图作战、倒排时序,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15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1个、正在整改4个,分别为:(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没有加设窖井排沙设施、(3)村集体土地流转租赁时间过长、(4)未落实清理1982年至2016年债务的具体举措、(5)村集体与村民小组之间的1000千伏特高压政策处理纠纷未化解。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教育提醒7人,新制定制度4项。

一、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扩大宣传重点帮扶。经自查分析,梅坞村产业发展存在农民自主发展种养殖业较少、加工业未形成、产业道路水渠等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等方面短板,也存在土地流转潜能未完全开放等资源优势,借助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以及近期村内举办民俗文化活动等契机,村两委干部积极宣传土地开荒整治等上级惠农政策,扩大政策知晓率和受益面;村两委已收集部分农户产业发展意向信息,今后将留意相关扶持政策,开展针对性服务支持。

二是规范工程管理制度。制定了《梅坞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组织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对村内项目工作做到科学管理;对该高标准农田项目再次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联系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此项目工程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二、关于履职尽责担当意识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债务消化事宜,目前正在对准备支付的部分债务相关原始台账进行核对,后续进行公示并报乡领导班子会审核后进行支付,今后将严格执行《景宁县村级债务管理办法》,严禁举债实施项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本村是否存在其他矛盾纠纷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将“岙头公益林错登到家地乡家地村谢坑自然村”问题上报乡林业站,乡村两级组织相关人员并邀请县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看、调解。

三是组织学习村级管理条例。组织村两委干部对“五议两公开”制度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高制度、程序意识;建立了《梅坞村民情民意收集制度》,加强群众意见收集了解,今后要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建立制度约束干部履职。督促全体村两委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梅坞村半年工作例会制度》要求村两委干部会上进行履职汇报,形成倒逼压力,推动村干部更加积极履职。

三、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项目工程建设。组织村两委干部对工程招投标和发包等相关制度进行学习,督促两委干部严格做好项目管理;建立完善了《梅坞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发包、监督、验收、结算等相关环节,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规范三资管理。村两委已对村级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自查出的电视、办公桌椅等未录入资产,规范进行录入登记村两委建立《梅坞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今后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做到账实相符,落实好管理维护。

四、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党员发展夯实基层党建。村党支部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党员发展情况开展自查,对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队伍进行梳理分析,同时做好党员发展入口审核,在兼顾平衡性的同时,严把党员发展质量。

二是增强党员意识发挥组织生活会作用。村支委对近年来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自查,认为该问题具有一定的长期性、延续性;对该问题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督促支部党员积极做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各类党员会议和活动的活跃率、参与率。

五、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密联系群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召开党员会议,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再次强调部署,对近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等工作进行了结合部署村支委建立《梅坞村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清单》,今后将采取督促落实、批评教育等后续措施。

一步,我们将坚持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氛围不淡,坚持不懈地推进整改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加强支部党员干部学习管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规范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明工作纪律,全面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地落实。二是坚持真抓实干,确保整改实效。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不留尾巴、不落死角。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进行“销号”,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整改任务,加强调度,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分步实施,确保逐步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15058987468;单位地址:景宁县雁溪乡梅坞村  邮编:323504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梅坞村支部委员会

20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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