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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17  10:33:15信息来源:畲乡廉政网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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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部署,2023年5月4日-6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部署会,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在整改期间,中心党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进度安排。分管领导按照整改时限和责任分工,亲自督办,逐一督促落实销号,对于进度缓慢的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亲自过问,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问题28个,制定9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7人次,批评教育7人次,书面检讨7人次;新制定制度2项,修改完善制度5项;清退款项0.28万元。

一、关于“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不够有力,日常学习、研究、部署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理论学习,每2月组织一次套餐式学习会,党组班子成员为干部讲解理论政策,力求学习内容无遗漏。

(二)组织党组班子学习《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公职人员参与招投标活动“视十严禁”》等文件精神,确保及时了解掌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策要求。

二、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到位,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还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人社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发展中心等改革成员单位业务人员进驻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二)建立四个一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公司登记设立、投资项目备案、用地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代办服务。

(三)强化内部管理,效能督查科每日督查窗口工作人员上班纪律、服务态度等情况。每周通报窗口考评和政务服务督查情况,每季度通过公文平台将情况反馈各入驻单位。

三、关于“履行县公管委日常事务性工作职责不够扎实,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恢复县公管办公章,完善公管办工作职能,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二)印发《2023年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2023年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开展专项整治十大行动。

(三)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例会,联合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对2020年以来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检查13次,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

四、关于“落实服务大厅管理职责不够严实,队伍日常教育管理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派驻中心窗口人员的通知》,规定各部门进驻中心人员结构比例,限定入驻窗口人员最低服务时限,进一步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进入和调离把关。

(二)每月召开窗口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各级文件精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能够及时全面贯彻执行。

(三)成立窗口工作党支部,强化党建引领、数智赋能,引导教育党员和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自身政治思想素养。

五、关于“档案管理意识淡薄,距离规范化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查阅借阅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二)对档案室的档案柜、温湿度计、火警自动喷淋系统、防盗门窗、电源电线等进行完好率检查;对案卷的数量、质量、霉变情况进行检查,排除档案室安全隐患。

(三)重新收集工作中产生的文书档案、业务科室档案以及照片、声像荣誉实物等档案资料,做到从立卷归档到保管统计、从档案利用到鉴定销毁都有据可依。

六、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谈话范围、谈话内容等,确保廉政谈话全覆盖。

(二)明确廉政风险排查范围,组织每位干部开展排查。26人开展排查,共排查出61个廉政风险点。

(三)加强干部纪律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邀请专家讲课等多种形式,强化干部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

七、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对夜餐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清退费用0.28万元,并对7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严格执行《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对附件不齐、票据不合规等情况不予报销。

(三)明确合同签订权限,一律由主要负责人签订,如需分管领导代签的,由主要负责人授权,严禁科室长或业务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

八、关于“履行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职责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丽财采〔2022〕20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3号)等法律法规。

(二)落实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定期抽查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发放、采购流程完整度情况。采购项目流程包括采购意向公示(30天)、开评标、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合同公示、资料入档。

九、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健全党建工作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形成党组书记带头抓党建,党组成员配合做好分管党建工作的责任机制。

(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实效。

(三)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党费一年一调制度。

十、关于“重点岗位人员长期未交流。”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学习《关于推进中层干部制度性交流的意见》(景组通〔2023〕22号)等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好岗位交流制度。

(二)对涉及的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下一步,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理论学习,深化主体责任担当意识。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严字当头,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个人。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突出党性锻炼,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持续整改工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做到常态化坚持,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5627133(工作时间);单位地址:景宁县廊桥步行街26号,邮编:323500;电子邮箱:1539966094@qq.com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

  2024年7月5日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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