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6日至8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在巡察意见反馈后,县建设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和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9月22日以来,第一时间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县建设局党组认真讨论研究,逐一梳理巡察组指出的3大方面33个具体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制定172条整改措施,研究通过了《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制定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思想到位、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三是狠抓督导落实,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专题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1次,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整改难题。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局党组按照“见人、见事、见制度、见纪律、见责任、见处理结果”的整改要求,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直面问题,立行立改,抓好落实。
截至2023年12月6日,已完成33个问题整改,落实整改举措172条,取得阶段性成效。人事方面共调整岗位8人、免职1人;通报批评1人、提醒谈话35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清退款项并上交至国库8851.84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1.5万元。
一、关于“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系统引导城市更新。完成城市更新立项工作,启动2024年度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完成城市体检专项评估报告编制,建立项目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联合县城投集团召开项目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困难。
(二)全面排查污水零直排不彻底问题。开展滩坑移民小区雨污管网排查,发现问题隐患4个,完成整改4个。举一反三对园丁新村、供销社宿舍、老大自然小区等小区深入排查雨污管网,形成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已实施零直排改造的小区成效长期巩固。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鹤溪河长制联络群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五水共治办、建设、环保、水利、街道等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开展“三项经费”管理相关法规专题学习,推进“三项经费”再调查再核实整治。对未提取齐全或未提取的18个小区“三项经费”进行重新测算,通过电话沟通、当面送达、邮寄等途径向13家房地产公司发放“三项经费”催缴通知书。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丽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丽水市住宅保修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局班子研究通过局机关相关科室“三金一房”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防范风险。
(四)开展城市基层治理信访共性问题全面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全县市政基础设施问题清单及整改销号清单,逐一限时完成问题整改,及时处置主动巡查发现、12345平台等多渠道反馈的公共基础设施破损问题,确保市政设施运行良好。建立《城市市政、园林、环卫“三巡合一”巡查管理制度》,完善《公共市政基础设施巡查养护制度》,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做到“发现一处,维修一处”,确保城区市政设施破损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进一步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能力,推动品质景宁建设。
二、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2023年10月30日,建设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对该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举措。专题学习《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第一时间报停专网服务开展核查整改。县电信公司退回3.12万元至电信公司建设局户号。梳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网络服务业务办理情况,明确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在与电信公司签订电信类业务合同时,需及时报备党组会研究,以免发生重复支付情况。
(二)专题研究国企改革剥离工作,理清下属企业改革方案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逐步破解难题。2023年12月6日,金枫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股权变更为园林和城市展览服务中心,明确国有企业性质,配齐公司班子成员。加强与县城投集团对接,委托第三方对设计室、市政建设工程处进行资产评估,解决国企改革剥离工作中的难题。加强与县国资办、县城投集团对接,加强对市政建设工程处、设计室、环卫清洁公司等下属企业的监督指导和日常规范化管理,确保市政建设工程处、设计室、金枫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尽早完成国企改革。
(三)加强下属企业监管。修订完善金枫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建立金枫市政园林养护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报主管单位报备制,将金枫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参照国有企业管理方式进行监管。委托丽水市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对金枫市政园林养护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组织下属企业专题学习《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四)组织学习建设局“三定方案”,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进行提醒谈话4人次,对房地产业管理科和住房保障和房屋服务中心的职能进行明确,对建筑业科、质安中心的职能交叉部分进行明确。要求科室间加强沟通,做好协同配合,行政科室要负责行业管理及牵头作用,下属事业单位要根据“三定方案”配合行政科室做好现场管理等工作。
三、关于“职能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健全环境卫生基础功能配置。环卫所对万泰公司开展约谈,对万泰公司的环卫人员配备、环卫车辆、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分类收运等前端服务开展核查,2023年7-9月针对人员未配齐到位情况共扣除服务费11.6万元。督促万泰公司补齐2023年高标准示范小区、分类示范街全年入户宣传的垃圾袋,共发放17772卷、1435户,并在日常监管中做好高标准示范小区入户宣传的备案与登记。加强万泰公司日常垃圾分类收运监管工作,2023年共发现万泰公司垃圾混装混运31次,罚款12400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处置中心监管。对万泰公司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处置中心实际生产和外运情况进行约谈,扣除违约金10万元,同时对于生活垃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按照处理费核减运输成本扣除相应服务费42.0252万元,共计52.0252万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处置中心出入口和各核心车间的监控,派驻专人现场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实地检查,督促万泰公司开展技改,按照项目技术加强垃圾分类末端处置。组织人员赴各乡镇开展农村垃圾收运工作检查,督促、指导联络员做好农村垃圾收运考核工作,同时向各乡镇致函交办加强后续农村垃圾收运考核工作。
(二)开展公租房、廉租房全面摸排清退整治,及时清退应退未退住户。截至2023年11月,2022年度年审中未退出的4户已全部按规定办理清退手续并收取延期部分市场租金。加强动态管理,通过公租房管理系统对入住人员开展年度复审,截至2023年10月底,已审核在保户700余户,通过日常巡查和年审相结合的方式已清退不符合居住对象35户。
(三)完善园林绿化管理考评办法,修订完善《景宁县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督察办法》,成立绿地养护考评小组,对绿地养护定期开展考核,切实落实扣分扣费工作机制。加强巡查频次,对绿化养护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9月以来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问题17处。对现有绿化管养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养护人员专业知识欠缺问题,组织绿化养护人员开展专业化学习培训2次,开展业务指导2次,切实提高绿化养护水平,维持城市绿化景观风貌。
(四)开展自查,整理项目清单,剖析问题根源,分类处理。对2019至2022年400万以上城市建设项目清单开展自查,结合施工许可办理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核对、筛选、分析项目清单内施工许可证应办未办的原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涉及施工许可办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加大宣贯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提前介入项目建设监管,指导建设单位准备前期资料,熟悉办理程序,及时了解企业存在困难及给予专业指导。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截至2023年12月,组织开展青年干部开展“八八战略在身边”等题材理论宣讲进基层3次。10月26日,局党组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全体班子集体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
(二)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动员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干部开通“传播引导”,建立学习传播引导浙政钉工作群,营造传播学习的浓厚氛围。细化考核细则,量化学习情况,将传播引导工作与科室意识形态共性工作考核相挂钩。落实专人负责“城市展览馆”微信公众号更新维护工作,完善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2人以上负责信息发布初审终审,多渠道收集公众号信息素材,提高信息更新频次,增强公众号传播力。
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压实主体责任。2023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已层层签订,对各班子、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职事项及廉政建设要求进行规定,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修改完善《零星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不定期开展项目督查,进一步强化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
(二)加强日常考核。10月10日,召开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及下步举措。强化警示教育。分管领导严格落实每季度对分管科室及下属企业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严格落实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已研究4次。
(三)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自纠。对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下属企业上报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再次排查,发现存在雷同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再次梳理全体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对新转入的党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完善,并将本年度存在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干部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档案。
(四)对廉政风险点较多的科室开展廉政集体谈话,要求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遵守职业操守和提高工作能力的必备要求,坚定理想信念,恪守廉洁作风。对部分重点岗位开展专项风险点排查。对系统内是否存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加油充值卡”的现象开展排查,经排查暂未发现有类似违规情况。
六、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提醒谈话并追究责任。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要求立即开展整改,加强工资福利费管理和人员管理。追回重复领取工资及年终奖金4.7935万元至金枫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账户。明确下属企业工资调整要提交主管单位研究决定报备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工资福利发放制度、确定发放标准、规范发放流程。
(二)退回2021—2022年多发、超发部分工资和奖金共计67069.6元至金枫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账户。研究确定工资发放标准,要求下属企业严格落实全县国企薪酬发放相关制度,紧盯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工资福利发放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确保监管常态化。
(三)全面核查整改,组织财务人员对不规范票据进行核实,对无报销单,报销无经手人、审核人,凭证附件不全等票据逐项补正手续,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补齐手续。建立《景宁金枫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无报销单、无经手人、无审核人、无关键附件”等漏洞的管理制度。对2019年以来的报销情况开展自查,自查发现问题3处目前已完成整改。
(四)开展2019年以来夜餐费、差旅费发放再排查再检查行动。共计退回重复领取夜餐费和报销差旅费5810元并上交至国库。加强干部报销管理监督。采取定期学习、日常提醒、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全体干部夜餐费加强检查监督,定期组织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对夜餐费报销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情况进行通报。
(五)退回加油不合理费用3041.84元并上交至国库。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公务用车制度,确保专车专用。严格落实“一车一卡”管理制度,将多余的加油卡进行注销,落实定人定岗负责加油卡保管,确保专卡专用。规范公车审批。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出车审批管理制度,细化公务用车审批流程。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表,做到用车登记、凭单出车、一车一档。加强下属企业用车管理。建立金枫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加油消耗台账,确保油款转账“公对公”。
七、关于“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制度专题学习。通过司法、论证等方式深入研究,在环卫一体化服务范围外新增的清扫、公厕等环卫服务范围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确定,截至目前,2023—2026年城区新增清扫、垃圾收运、公厕保洁等环卫服务采购项目已于2023年10月8日完成公开招标,于2023年12月1日进场运营。
(二)深入排查集中安排的8支施工队实施问题。梳理近年委托施工队名单,查找原因,采取对委托施工队伍进行服务评价、采用淘汰制,强化对施工队伍选择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施工队选取合理、科学、服务更优质。完成零星工程管理办法修编工作,进一步加强零星工程管理。组织学习招投标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强化局内监督管理,动态抽查零星工程发包情况。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认识,强化廉政意识,确保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好廉洁自律。
八、关于“选人用人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专题研究选人用人。9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选人用人工作和内设机构岗位调整事宜,研究免去党建科副科长职务。组织学习《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等相关“三定方案”文件。
(二)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推进中层干部制度性交流的意见》,提高干部对中层干部制度性交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专题研究选人用人和干部岗位调整工作。对在同一科室或中层岗位工作时间近十年一直未调整的人员进行调整,共调整岗位8人。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建立公租房保障家庭年审或动态核查机制。严格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严格核查。针对不符合条件对象,发现一户清退一户。截至2023年12月已清退不符合家庭76户,调整租金44户。强化内部管控。实行局机关干部职工公租房租赁报备制度(试行),建立租赁人员花名册,目前已报备1人,3名干部均已腾退公租房并补缴延迟腾退期间的房租。
(二)召开专题推进会研究“三项经费”收取事宜,优化局机关相关科室“三金一房”办理流程。组织业务人员通过邀请专家开展讲座,赴省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等多渠道开展学习。
(三)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开展查漏补缺。新增备案人员61人,其中退休干部5人,编外4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下属集体企业49人。对下属企业持证情况开展排查,加强下属企业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建立定期学习摸底排查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政策。加强与县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对接,加强因私出国(境)证照动态管理,及时摸排清楚工作人员持证及备案情况,做到应交尽交、应备尽备、应撤尽撤。
十、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对该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并制定具体举措。充分沟通交流。10月26日,局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会议方案及会前筹备情况,各班子深入交流,确保本次民主生活会达到“洗澡除尘”的良好效果。强化会前审核。会前各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的提纲进行撰写,会前经过多次修改,形成汇编材料。加强会中监督。邀请分管县领导,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纪委监委第二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等部门参与指导。
(二)组织党支部深入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切实加强理论学习,让全体党员更深入了解党员发展流程。规范流程,做好事项划分,加强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沟通,对需提交党组会和机关党委研究的党员发展事项进行划分,加强制度执行。强化党建工作。局党组、局机关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1次,内容包括党员发展、党员发展计划等。
(三)强化党员管理工作。实行党员活动请假审批程序,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制定了《建设局党支部请假审批表(试行)》,并将党员请假次数与个人年度先锋指数考评挂钩,确保每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会率均在80%以上。完善签到方式。采取纸质签到和线上扫码签到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员签到率100%。加强日常督查,对各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参会率开展抽查,抽查结果签到率均为100%。
下一步,县建设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切实强化政治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以党的创新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做到举一反三,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担当意识,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全面提升。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干部管理、“三重一大”决策、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刚性约束,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助推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5081469(工作时间);单位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219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建设局,邮编:323500;电子邮箱:jnxzfhcxjsj@163.com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