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2023年4月19日—7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在巡察意见反馈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任务分解会、推进会,专题学习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精神,部署分解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及时破解整改难点问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三是有序推进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
截止目前,已经完成整改40个,正在整改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8人次,新制定制度2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清退款项1160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等指示精神,确保传达贯彻落实到位。
(二)加强动态巡查。对违法占地、破坏林地等行为进行常态化巡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提升服务质量。提升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优化群众办事、企业办事环节,通过系统对接与数据共享,打造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
(二)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专班。召开全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部署会,对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进行培训部署,对影响办证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逐条分析、协调。
三、关于“行政执法‘亮剑’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多次组织自然资源执法队和各自然资源所学习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对需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执行,做到及时查处违法案件。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提升队伍能力,打造有担当、有能力、有支撑的“队所合一”自然资源执法队伍。
四、关于“履职尽责工作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收储土地出租管理。联合国控集团资产管理部对所有的租赁厂房进行大整治。配合国控集团资产管理部建立健全相关的租赁制度和提高收费标准。
(二)加强砂石资源管理。成立砂石资源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砂石资源日常监管和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离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交流研讨、专家辅导等方式,在单位内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明确意识形态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形势。
(三)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签到情况及时进行统计并通报。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常态化加强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看守所、学习典型案例、开展党内法规测试、开展纪法教育月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醒干部职工以案为鉴,自觉增强纪法意识。
(二)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干部职工给予党纪处分。
(三)压实主体责任。梳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谈心谈话,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七、关于“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工作落实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工作任务。
(二)召开“一岗双责”汇报会。召开“一岗双责”汇报会,班子成员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党委书记作点评讲话并部署工作任务,纪检组全程参会监督。
(三)扎实开展谈心谈话。修订完善《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谈心谈话的内容形式及有关要求进行明确规定。班子成员对分管干部职工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对每次的廉政谈话进行规范记录。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报销管理。加强对夜餐补贴报销管理,规范报销程序,督促涉及重复报销人员退回违规报销夜餐费。
(二)严格执行文件标准。财务室将《关于转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景财行【2017】169号)文件发至自然资源群供大家学习,并要求在今后报销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三)全面开展自查。财务室对夜餐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于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九、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监督审核。财务报销要求相关审核人员确认附单据后再进行审核签字。组织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科室人员学习费用报销规定和程序。
(二)进行全面核查。财务室对2019年以来报销账目进行核查,未发现类似情况。
十、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领导组织。成立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清查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本次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清查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开展清查清理。对本单位使用和管理的资产进行清点、核对、登记,及时清理报废打印机、空调、计算机等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并移交至国控集团。
(三)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并印发《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清查工作方案》,明确清查分工、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并对固定资产购入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规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党委和各科(所)室组成的内控制度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局内控制度建设。
(二)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全面排查政府采购存在的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三)强化制度建设。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制度》《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执行目录、限额,执行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管理并建立审查机制。
(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根据限额实施分类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公开招标限额以下,30万项目以上项目依法实施分散采购。
十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党建引领。开展党委班子“头雁工程”、中层干部“壮腰工程”、普通干部“强基工程”、编外职工“归巢工程”、执法队伍“亮剑工程”等“五大工程”活动,有效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
(二)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制定服务乡镇、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专项行动方案,将党建与为民服务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服务乡镇、服务企业活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认领微心愿、党员干部职工进社区、网格清扫、慈善捐款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三)强化“清廉机关建设”。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看守所等多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开展青年干部“清廉工程”专题警示教育,提醒年轻干部遵纪守法、防微杜渐。开展自然资源“清廉码”推广宣传,让群众实现“一键监督”。
十三、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学习《关于印发<景宁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补充意见》,规范编外用工管理。
(二)规范招录程序。按照县里规定的编外用工审批和招聘手续,规范招录编外人员,从严从紧控制编外用工。
(三)加强日常管理。严格上下班签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签到册的管理。对部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充分发挥干部作用。
十四、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梳理调查。组建专班下沉人员对相关项目的重要时间节点,造成闲置的原因等重新梳理,全面开展调查。
(二)与业主进行谈判。要求其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
十五、关于“上一次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长期挂账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财务室对往来款项性质进行归类,根据核算中心的要求定期对账,按程序可以核销的往来款项均已核销。严格执行定期对账制度,及时清理挂账。
(二)针对土地出让金征收不到位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根据县政府会议精神,按程序开展行政决定等工作,配合法院开展案件审理工作。
(三)针对干部轮岗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加强中层干部管理,严格执行轮岗交流制度,两次对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四)针对超控制指标配备编外人员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关于印发<景宁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编外干部进行劝退。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自然资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后续整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逐项对照检查,全面检验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实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对已经建立的制度,严格执行,确保落实到位;对不够完善的制度,深入研究,及时优化,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三是抓好结合文章,持续促进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作为提振精气神、实现新作为的有效途径,做到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自然资源工作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5081727;单位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鹤溪中路49号,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23500。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