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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26  16:13:46信息来源:清廉畲乡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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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部署,20221219日至2023年210,县委第巡察组对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324,县委巡察组向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在巡察意见反馈后,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针对县委第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党委认真讨论研究,逐一梳理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11项34个问题,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全干部职工会议,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剖析。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局党委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的整改要求,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直面问题,立行立改,抓好落实。

目前,巡察反馈的具体事项目前已经整改完成32正在整改2取得阶段性成效。共给予教育提醒 18人,新制定制度7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清退款项6440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密结合“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二十大精神等作为日常学习的重点内容,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在招商引资工作中铸就强大政治执行力。

(二)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建立《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重要会议学习制度》,不断以理论武装头脑,提升理论素养。同时,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专家讲课、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大会等多种形式,提升干部政治素养,认真学习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职能,认真贯彻执行。

)深入实施“招商引资提质年”活动,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提质年”活动县委县政府高规格召开全县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组织成立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总体规划制定工作专班,全面提升队伍招商素质,努力培养一批懂“招引”的干部、会“招引”的团队。以最强招商攻势、最优营商环境打响打赢产业振兴之战。

二、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加强履职尽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为统筹谋划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培育市场化招商主体,切实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活力,制定了《景宁畲族自治县招商中介奖励办法(试行)(送审稿)》,对原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优化完善,该办法印发实施后将进一步拓展招商模式、凝聚招商合力。

(二)推进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组织干部夜学会,学习招商政策、产业知识或者招引技巧等,熟练掌握核心招商引资政策文件。制定《“双招双引”专班、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23年全员招商工作制度》,建立并落实《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招商引资项目牵头人和联络人制度》,落实推进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宣传我县各项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做到了稳商、亲商、安商。

三、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对做好招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汇报内容。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研究,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全员积极配合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提高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知,更坚定、更清醒地对待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思想队伍建设,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

(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夜学制度》,把理论学习列入今后干部例会和党组会的第一议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1次党内条例法规学习或典型案例剖析,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浓厚氛围,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

(二)严格规范保密行为,全体干部学习《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保密意识,严格规范保密行为。完善《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保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从制度上堵住可能存在的各种漏洞,做到业务工作与

保密工作有机结合。

(三)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专题组织全员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好事前主动对接事后监督跟进,确保派驻纪检组全过程参与监督指导。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筑牢廉政风险防控第一防线。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以及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相关人员学习财务报销相关政策并严格贯彻落实,全体干部学习出差审批和财务报销制度,加强自身教育,提升审核人对出差监管的能力,强化分管领导审批、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二)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并学习《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景宁畲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公务接待制度》,要求全体干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核把关。

(三)加强学习提升意识,认真组织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干部及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规章制度、党纪、政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做到警钟长鸣,严格遵章守纪。

六、关于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强化固定资产工作管理。端正工作态度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规范固定资产入账流程并定期进行对账核查”等方面进行提醒谈话,如发现不符的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二)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单位内部建设,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县经济交流中心物资领用制度》,认真做好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七、关于援建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项目资料管理观念,针对项目进度,本着务实、求实的态度,认真对待项目资料归档工作有条理地开展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以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学习《山海协作工程援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援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修订《县级山海协作项目资料目录 》,加强项目资金拨付审核力度,完善资金拨付材料目录;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山海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并正式发文,以制度形式明确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八、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提升政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

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

任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

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领导上党课等制度。

(二)加强责任落实,明确每季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负面清单》,对所列工作任务逐项抓落实。

(三)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学习,在主题党日活动中系统开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先锋指数”考评工作具体细则》等业务的学习讨论,定期参加党务业务

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九、关于干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正风肃纪检查,加强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加强对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考核力度。组织根据《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加强思想和理念教育,强化纪律观念,提升精神素质,狠抓工作落实,严格干部管理。

(二)完善人事档案,对人事档案进行再整理,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档案,同时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和报备。

(三)增强主动招商意识,制定《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双招双引”专班、经合中心2023年全员招商工作制度》,从项目对接、政策洽谈、土地摘牌、一直到项目签约实行专人跟踪专人服务,营造浓厚招商工作氛围。

十、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规范选人用人操作程序,积极与组织部门对接沟通,进一步做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把好选人用人的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和程序步骤关。

(二)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组织学习《景宁畲族自治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梳理选拔任用流程,严格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进一步熟悉掌握业务流程,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十一、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并对账销号抓好整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重要事项、大项经费支出不研究、不讨论等问题。对不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重要事项、经费开支存在无研究、不讨论现象,对大额经费支出党组没有尽到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等问题,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杜绝再次发生。

下一步,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各项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一是坚持整改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紧盯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巩固整改成效。抓紧抓实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巡察整改成果与招商引资、山海协作工作融为一体,全力实施“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以巡察整改成效来推动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解决深层次问题。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促进清廉招商长效机制建设,推进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廉政风险防控格局,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5622708(工作时间);单位地址:景宁县新田路15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邮编:323500;电子邮箱:zjjnzsj@163.com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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