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5日—12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分解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本着从实从严从深的原则,中心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和深刻剖析,编制整改方案,逐条制定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在问题整改过程中,中心党组坚持标本兼治、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既注重个性问题整改,又注重共性问题研究,认真核实所有问题线索,查清问题原因,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严到位。
巡察反馈问题33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32个,正在持续整改1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提醒谈话41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14项;清退款项1.874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健全常态长效学习机制。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学习管理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规范学习管理,强化干部职工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中心及时全面贯彻执行。
(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等内容作为日常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夯实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政治基础。
(三)全面开展制度梳理工作。结合实际,从完整性、合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四个方面着手,对原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废立改”工作,新增和修订完善制度措施18项,补齐制度短板,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将现行制度措施印发成册,扎实开展制度宣贯工作,增强制度执行力。
二、关于“履行主责主业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监督检查。组织人员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对机关干部食堂管理、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管理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和研究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调整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强化学习提升。结合全体干部会议、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学习《景宁畲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等文件精神,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的普及宣传,并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先进经验,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三)抓好制度落实。一是严格把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贯彻到日常办公用房巡查管理中,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做好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接待环节把控、细节掌控,严格落实首接首认负责制,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提升公务接待保障水平;三是后勤服务中心定期向党组汇报机关食堂收支情况,确保公益性落实到位;四是将驾驶员践行文明行车、安全出车等情况与考核挂钩,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一“扬”一“抑”的方式让文明行车成为公务车驾驶员的自觉行为。
三、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等通知文件,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
(二)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等会议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领会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将“学习强国”平台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阵地,真督实查,定期通报,及时表扬,推动党员干部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常态化学习。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严肃追究问责。针对干部职工酒驾、赌博等问题,按照规定和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提醒谈话4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结合党组会、干部学习会等方式,多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内容,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切实转变作风。
(三)开展廉政家访活动。通过深入党员、干部家中,与干部家属面对面交流谈心,近距离详细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家庭情况和八小时以外生活状况,并组织家属签订“廉洁家庭”创建承诺书,引导他们把好“廉洁门”,筑牢“防腐墙”。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修订《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考勤制度》,明确考勤纪律、严格请销假管理和奖惩规定,有力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根据人员变动,对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强化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坚持每月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领导机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关于“‘一岗双责’履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深刻剖析检查。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政治站位、责任落实等方面查找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的原因病灶,认为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深刻到位,明确下步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把该担的责担起来,把该抓的事抓到位,切实把党要管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体班子就《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专题学习,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切实提升主体责任意识。
(三)压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谈心谈话制度》,明确目标要求,抓实重点任务;党组书记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定期指导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一岗双责”。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及时清退款项。认真开展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对照财务报销凭据对涉及个人违规发放的夜餐补贴和结算不及时往来款项进行核实,逐人逐项进行清退,清退款项全额上缴县财政局国库,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按程序清退款项1.874万元,提醒谈话29人。
(二)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景宁畲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确保各环节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衔接有序。规范公务接待流程,坚持事前一份公函(电联单)、事后一张清单,推动公务接待规范化。
(三)健全内控制度。建立专项资金结余汇报机制,财务科定期汇报结余结转资金情况,有效加强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严格财经纪律。组织全体干部对《关于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落实,要求财务人员和干部职工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规范报销程序,加强审核把关,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七、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组织人员开展固定资产大清查,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的清查方式,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并对应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积极推进资产管理数字化。购入激光打标机,依托资产云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赋码,实行“一物一码”管理,实现对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处置”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加强资产云管理平台的信息审核,及时完成资产信息变更录入,确保信息完整,账实相符,为全面强化动态管理和提升资源绩效提供数据支撑。
(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固定资产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全面掌握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逐步推进资产管理标准化、数字化、规范化、法治化。
八、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学习相关制度文件。结合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相关负责人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景宁畲族自治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为今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要求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确保工作决策科学化。同时,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参会人意见以及会议决议,真实反映决策过程,并将会议相关材料作为附件妥善保存,做到有据可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九、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意识。依托主题党日,组织党员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原则。对相关党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提升个人修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督促党务干部落实责任,严把党员“入口关”“发展关”“管理关”。
(二)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将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支部划分为2个党小组,采取“分散-集中-分散”的形式,实现党支部和党小组上下联动,使党支部活动更具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形式持续开展新老党员“结对互助”活动,确保老党员思想“不掉队”、学习“不打烊”。为相关党员办理流动党员证,引导党员就近参加各地流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三)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组织支委成员支部党员档案进行深入彻底的排查,为有效防止党员档案遗失现象的发生,党员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统一存放在专柜中保管,做到有人有档,有档有册。
十、关于“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组织人事制度学习。依托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人事干部系统学习《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编外聘用人员相关政策解答的通知》《景宁畲族自治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人事干部积极参加县委组织部开展的组工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进一步夯实基础、补齐短板。
(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中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按照人员招录规定,集体决策,规范程序。干部任免过程中,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部门衔接,按照规定步骤组织实施,涉及需要回避情形的,都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程序规范、高效。严格按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科室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任职年限较长的同志进行交流轮岗。
(三)积极鼓励编外人员交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后勤服务社会化。目前,1名自聘人员经考试转劳务派遣人员,1名不适合保卫工作的自聘人员被劝退,新增政府购买服务用工2名,下步将持续开展整改。
十一、关于“干部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正风肃纪检查。每月由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服务中心)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以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突击查岗的方式,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上班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并对督查情况如实记录、视情通报。
(二)全面扎紧制度篱笆。进一步完善考勤机制,将干部职工考勤情况与平时考核充分挂钩,要求考勤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效强化作风建设。强化干部请假外出管理,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从严审慎管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业务,实行层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出国(境)等行为。
(三)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在党组会和主题党日上集中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景组通〔2022〕24号)文件,重申因私出国(境)各项纪律要求,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提高遵纪守规的行动自觉。
下一步,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中心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难度较大、需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方向,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对各项工作坚持常指导、常督促、常检查,推动机关事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5093345(工作时间);单位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府前西路19号,邮编:323500;电子邮箱:274714341@qq.com。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
2023年9月13日